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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驾照7月1日起再添新规 加测“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”
2007-06-28 15:31:02 来源:网络 阅读:N 发表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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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记者今天从交管局获悉,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快速处理办法将纳入驾驶员培训考试教材。 驾驶员考试 www.jsyks.com
  据悉,下月起,凡是学车的学员不仅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,而且还将学习上路后发生交通事故,如何进行快速处理的问题。7月1日后报名学车的学员领到的教材将会增加快速处理办法。

  此外,记者还了解到,满12分的驾驶员在重新考取驾照的时候,也要增加学习快速处理办法。

  据了解,7月1日起,如果您驾车和其他车辆发生了轻微剐蹭追尾事故,为了“掰扯”是谁的责任而导致后面堵了一堆车,交警到现场后,不管是谁的责任,都将先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,而后再来定责。


考驾照下月起加测“快速处理办法”

晨报讯(记者 白明辉)7月1日起实施的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(试行)》,将被纳入驾驶员培训考试教材内容。昨天,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,下月起,凡是学车的学员不仅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,而且还将学习上路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快速处理的问题。

此外,满12分的驾驶员在重新考取驾照的时候,


也要增加学习快速处理办法。

延伸阅读

引入独立第三方仲裁

北京将设车险定损专家委员会

晨报讯(记者 李隽琼)北京已经正式决定引入独立第三方仲裁,以解决保险公司之间车险理赔互不认账的难题。北京保监局昨天正式公布了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配套的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定损专家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将成为现实。“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小组和定损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、联系方式等在行业内公示。”

实施细则透露,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家保险公司参与,共同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小组,负责理赔协调工作。同时,成立定损专家委员会,监督和评估各保险公司的代查勘定损工作。经核实,在代查勘定损中屡次出现问题的保险公司,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应向北京保监局报告,由北京保监局对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。

新闻背景

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(试行)》将于7月1日起实施,凡是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只造成车辆、物品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,而且车辆还能够移动的,必须立即将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。如果没有及时挪开而造成拥堵,交警到现场后,不管是谁的责任,都将先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,尔后再来定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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